專家表示,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目標是在保證農民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時,建立“多用水多花錢,少用水少花錢,不用水得補貼”的機制,既不在總體上增加農民負擔,又能有效促進節約用水。 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等四部委近日聯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用10年左右時間完成改革任務的總體要求,倒排時間,合理安排改革進度,有計劃、分步驟推進,確保如期實現改革目標。 專家表示,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目標是在保證農民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時,建立“多用水多花錢,少用水少花錢,不用水得補貼”的機制,既不在總體上增加農民負擔,又能有效促進節約用水。
“真金白銀”支持農業水價改革 農業是用水大戶,也是節水潛力所在。長期以來,我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薄弱,運行維護經費不足,農業用水管理不到位,農業水價形成機制不健全,價格水平總體偏低,不能有效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和生態環境成本,價格杠桿對促進節水的作用未得到有效發揮,不僅造成農業用水方式粗放,而且難以保障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 針對這些問題,水利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從推動農業水價改革入手,提出了以“兩改一提高”為核心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政策建議,即對灌區末級渠系工程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建設完好的水利工程設施;進行用水管理體制改革,推進農民用水自治,建立農業水權制度,實行終端水價制度,構造農田水利良性運行的長效機制;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減輕農民負擔,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為支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中央財政早在2008年就安排專項資金,在全國部分省份啟動改革試點。到2013年,累計投入18.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8.6億元),在27個省的150多個縣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示范),建設示范區面積350多萬畝,取得了顯著成績。 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各類水利資金2282億元,同比增加456億元,增長25%,實現水利投入增幅連續2年超過20%,為實現中央提出的“力爭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的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180.08億元,堅持以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為平臺,突出支持重點,分類推進高效節水灌溉、高標準農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建設;擴大農村河塘清淤整治試點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示范,啟動1萬—5萬畝中型灌區配套改造,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擴大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由合作社、用水合作組織承擔的規模。 “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開展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試點,開展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將基層水利服務機構的人員經費和公益性業務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得到加強。 此外,中央財政還加大水利資金統籌整合力度。實施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整合資金,集中投入,重點扶持,項目區基本解決了過去農田水利設施標準低、質量差、反復修的問題,為打通農田水利“ 后一公里”探索了一條有效途徑。支持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等4省(區)實施“節水增糧行動”,2012—2015年,統籌整合小型農田水利、農業綜合開發、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農業科技推廣等資金,支持發展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3800萬畝。支持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統籌整合資金,支持河北省試點地區調整種植結構,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嚴格地下水管理。
頂層設計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實行水價制度的改革,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解決水權的問題。農民灌溉會精確到一畝地一年的用水量,如果超了,就要從以后的配額中扣除,但是節約了就會有獎勵。如果要據此形成一個固定機制,就需要價格來做杠桿,因此要實行價格制度改革。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穩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促進農業節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跟以往政策相比,《意見》更注重從頂層設計方面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意見》明確了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目標,即用10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節水和農田水利體制機制創新、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農業用水價格總體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普遍實行,可持續的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基本建立, 適用的農業節水技術措施普遍應用,農業種植結構實現優化調整,促進農業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約化轉變。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完善的地區要加快推進改革,通過3—5年努力率先實現改革目標。 圍繞《意見》提出的總體目標,四部委出臺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完善農田水利工程體系為基礎,以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為核心,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堅持“綜合施策、供需統籌、兩手發力、因地制宜”的原則,準確把握各項改革任務,厘清內在關系,統籌抓好落實。
具體說來,要重點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夯實農業水價改革基礎。加快完善農田水利工程體系,按照“經濟實用、滿足取用水管理和計量收費需要”的原則,配備完善取用水計量設施。農業水權分配要科學合理,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要與當前農業用水總量、未來農業發展需求、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及節水目標相匹配,在保障合理灌溉用水的基礎上適度從緊。加快健全供水管理機制,實現合理高效供水。農業用水需求管理的重點放在調整優化種植結構,大力推廣 適用的節水技術,全面提高農業用水精細化管理水平。創新終端用水管理模式,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明晰產權,落實管護責任。創新管護機制,積極創造條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護。 二是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根據農業水價改革目標,結合本地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建設和用水管理等情況,合理制定價格調整計劃,確保調整后的農業水價可接受、可實施。水資源緊缺地區、地下水超采地區的農業水價要率先調整到位,條件具備的地區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積極探索實行分類水價和逐步推行分檔水價。鼓勵供需雙方公開公平協商定價。 三是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在統籌分析節水成效、調價幅度、財力狀況的基礎上,建立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科學確定補貼對象、方式、環節、標準、程序等,確保獎補資金可持續。統籌利用中央財政安排的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補助資金和《意見》明確的其他資金渠道,積極籌集資金用于支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運行管護機制創新等。 據了解,近年來在主管部門的推動下,很多地方針對水權管理和水價制度改革進行了積極大膽的嘗試。在《意見》出臺之前,全國已有80個縣先期試點了農業水價改革工作,通過設置農業用水階梯價格和補貼機制,調動了群眾節水的積極性,取得了明顯成效。農業用水效率明顯提升,試點區每畝平均節水110立方米;增效明顯,試點區灌水時間平均縮短4天左右,農業灌溉勞動時間減少,實現了節時、節勞、增效的目標;初步建立了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包括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精準補貼機制、節水獎勵機制和農田水利工程管護機制;初步形成了可行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模式,試點區(縣)結合自身實際,探索操作性強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方案,讓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落地生根。 來源:中國財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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